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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

来源:荣成律师网作者:威海律师时间:2018-04-07

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 

 

××× 在我 ( 单位名称 ) 担任 …… 职务 , 系我 ( 单位名称 ) 的法定代表人 。特此证明 。

 

 

附 : 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 :

联系电话 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 

 

×××× 年 ××月 ××日

( 公章 )

【 说明 】

   1. 本样式根据 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》 第四十八条第二款以及 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〉 的解释 》 第五十条 、 第五十一条制定 , 供法人当事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用 。

   2.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以依法登记的为准 , 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。 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法人 , 以其正职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 ; 没有正职负责人的 , 以其主持工作的副职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 。 法定代表人已经变更 , 但未完成登记 , 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要求代表法人参加诉讼的 , 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。

   3. 在诉讼中 ,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变更的 , 由新的法定代表人继续进行诉讼 , 并应向人民法院提交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。 原法定代表人进行的诉讼行为有效 。